已核實資訊
在香港經營職業介紹所須向勞工處領牌;佣金上限為求職者首月工資的 10%,除此之外不得向求職者收取任何費用,違者最高罰款 35 萬港元及監禁三年。
來源:勞工處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
職介牌照要求名義經營者為香港永久居民或工作簽證持有人、且為公司董事或僱員;辦公場所不少於 15 平方米並須通過實地核查。
來源:勞工處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
待補
- 各項人才輸入計劃的配額與條件(未核實)
- 北都是否有針對青年就業與企業引才的專項資助(未核實)
在香港經營職業介紹所須向勞工處領牌;佣金上限為求職者首月工資的 10%,除此之外不得向求職者收取任何費用,違者最高罰款 35 萬港元及監禁三年。
來源:勞工處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
職介牌照要求名義經營者為香港永久居民或工作簽證持有人、且為公司董事或僱員;辦公場所不少於 15 平方米並須通過實地核查。
來源:勞工處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